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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贴士|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发表日期:2016-04-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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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物品

(1) 自燃物品的分级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自然点低于200℃),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分为二级。

一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剧烈氧化,引起自燃或达到燃点能迅速燃烧。

二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缓慢氧化而能引起燃烧。

(2) 自燃物品包括的范围

自燃物品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两类:

①发火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到5 分钟便可以燃烧的液体、固体或液体与固体的混合物。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②自热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需要外部热源便容易自行发热而燃烧的物质。如赛璐珞碎屑,油纸,动、植物油,潮湿的棉花等。


(3) 自燃物质的危险特性

①遇空气自燃性。自燃物质大部分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接触空气后能迅速与空气中的氧化合,并产生大量的热,达到其自燃点而着火,接触氧化剂和其他氧化性物质反应更加强烈,甚至爆炸,如黄磷遇空气即自燃起火,生成有毒的五氧化二磷。故须存放于水中。

②遇湿易燃危险性。硼、锌、锑、铝的烷基化合物类自燃物品,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遇氧化剂、酸类反应剧烈,除在空气中能自燃外,遇水或受潮还能分解自燃或爆炸。故起火时不可用水或泡沫扑救。

③积热自燃性。硝化纤维胶片、废影胶片、X光片等,在常温下就能缓慢分解,产生的热量,自动升温,达到其自燃点而引起自燃。

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遇水燃烧物质还能与酸或氧化剂发生反应,而且比遇水发生的反应更加剧烈,其着火爆炸的危险性更大。

(1) 遇湿易燃物品的分级和标准

根据遇水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剧烈程度和危险性大小,遇湿易燃物品可分为二级:

一级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引起燃烧。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缓慢的反应,产生可燃气体而引起燃烧。

(2) 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遇水燃烧物质都具有遇水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能引起火灾的危险性或爆炸性。这类物质引起着火有两种情况,一是遇水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释放出的热量能把反应产生的可燃气体加热到自燃点,不经点火也会着火燃烧,如金属钠、碳化钙等;另一种是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但释放出的热量较少,不足以把反应产生的可燃气体加热至自燃点,但当可燃气体一旦接触火源也会立即着火燃烧,如氢化钙、保险粉等。遇水燃烧物质的类别多,遇水生成的可燃气体不同,因此其危险性也有所不同。